英国、英格兰、不列颠和大不列颠这几个概念的区别何在?
英国,不列颠和大不列颠都是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的简称。
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是一个拥有独立主权与土地的政治个体,既一个国家,是一个政治概念。大不列颠群岛(the British Isles)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位于大不列颠群岛上,但并不拥有所有的土地。
英格兰(England)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其中一个王国。联合王国并非浪得虚名,最伊始其主体由英格兰王国(Kingdom of England),苏格兰王国(Kingdom of Scotland)及爱尔兰王国(Kingdom of Ireland)组成。这三个政治个体各有自己的议会,司法,法律与军队。苏格兰王国最出名的既斯图亚特玛丽皇后;而爱尔兰王国的政治除本土爱尔兰人外主要为移民的英格兰人,无论在英格兰议会通过克伦威尔改革将权利收归中央前后,都受到本地大名(magnate, lord, deputy)的控制。
在历史上,大不列颠(Great Britain)的称谓第一次出现于安妮女王统治下1707年联合法令。这条法令的重要性在于,它将英格兰王国与苏格兰王国从1606年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后建立起的两个国家的共主联邦正式转变为一个联合王国。1801年,爱尔兰王国加入联合王国,但不像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王国曾有的共主联邦的隶属关系,爱尔兰的政权较为暧昧,所以国家更名只停留于大不列颠与爱尔兰(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爱尔兰王国对于英格兰而言地位更类似于殖民地;然而殖民地的定义又是另外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直至1922年爱尔兰独立战争,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更名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暂时结束了其令人不解多个名字更变的历史。
英国
“英国”一词,在现下的汉语语言环境中,基本是用来指代“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种简称。然而这种简称,从字面上恐怕就可以看出,最初想必是对如今已经不存在的“英格兰王国”的一种简称。但由于以“英国”指代“联合王国”已经变成了汉语里的一种习惯用法,因此现代汉语依然在因循着这种实际上并不准确的用法,就像国人习惯于用“荷兰”一词指代“尼德兰王国”一样。
英格兰
“英格兰”是大不列颠岛上的一个地区,位于苏格兰地区以南,威尔士地区以东,还包括了一些离岛。
现在联合王国辖下的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四地区
历史上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各自都曾长期作为独立国家存在。但随着威尔士地区在1542年左右完全纳入英格兰王国的统治体系,以英格兰为核心的近现代“英国”逐步发展了起来。之后,1707年英格兰王国同苏格兰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1801年大不列颠王国同当时名义上存在的“爱尔兰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最终,于1927年改名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这是由于如今的“爱尔兰共和国”的前身“爱尔兰自由邦”在1922年建立)。
不列颠
狭义上的“不列颠”,通常是地理概念上的,既可以指“不列颠群岛”——欧洲西北部的一个岛群,由“大不列颠岛(又称‘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两个大岛,以及“马恩岛”、“奥克尼群岛”等许多小岛和小岛群所组成;也可以指“不列颠群岛”的核心岛屿——“不列颠岛(大不列颠岛)”。
不列颠群岛图
大不列颠
狭义上的“大不列颠”通常同样是一个地理概念,即“不列颠群岛”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大不列颠岛(不列颠岛)”,也就是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三个地区所在的那个岛。
“大不列颠”这个地理名词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于现在法国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地区而产生的——在古代布列塔尼地区(因大不列颠岛上的布立吞人南逃而)形成后,经常将罗马帝国的不列颠尼亚行省(即大不列颠岛上“哈德良长城”以南地区,约等于英格兰+威尔士)的辖境称为“大布列塔尼”,日后便逐渐衍生出了“大不列颠(大不列颠岛)”和“小不列颠(布列塔尼半岛)”两个地理概念。
大布列塔尼→大不列颠=今大不列颠岛
布列塔尼=小不列颠=今布列塔尼半岛
另外,历史上也曾经有极少数人把爱尔兰岛称为“小不列颠”,来与“大不列颠(岛)”作对应的。
从英文的角度来说,英国是叫做“the UK”的全称是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中文翻译过来就是
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就是这两个岛了)
而将这全称拆解开,就能进一步理解了,Britain(不列颠),这之中又包含着England(英格兰)、
Scotland(苏格兰)、
Wales(威尔士)
这三个地域被称为英伦三岛
全称的后缀“Northern Ireland”也就是北爱尔兰。这么一解释,三个名词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比较清晰了。
(爱尔兰风景)
英国是现代我们最常使用的说法,但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一简称的由来跟全称没有什么关系。
因为这可能更多地是对英格兰的简称,在英语中做题目有时候英国也会被用“England”一词来解释。
虽然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但公众对这一说法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那么说到英格兰,英格兰也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和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一样,但到后期,也就是1542年,威尔士完全纳入英格兰王国的统治体系之下,以英格兰王国为核心发展的近代“英国”就逐步强大了起来。
所以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后来人们会使用英格兰的简称。
再到后来,英格兰王国越发强大,又与周边的苏格兰王国合并成了“大不列颠王国”。
没过多久呢,这个野心勃勃的王国又看上了当时名义上存在的爱尔兰王国,与其合并,称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到了1927年 ,正式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the UK”。
说来说去,先有英格兰王国,再有后来逐步合并的大不列颠王国,以及最终我们熟悉的英文全称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又因为一些原因,被我们简称为英国。
名字准确来说是一个比一个长,疆域也是越来越大,没准就因为这名字太长了,人们才想出并更乐于接受“英国”这一并不准确德说法。
最后提到两个仅有一字之差的不列颠和大不列颠。不列颠,通常是地理概念的,它既可以指不列颠群岛,由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两大岛及一些小岛组成,又可以指代核心岛——不列颠岛(大不列颠岛)。
而大不列颠,若从地理范围来,其实从三国合并的“大不列颠王国”就可以看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都是在这个大不列颠岛上的。它不仅是包含于不列颠群岛这一概念中,也在名字上与法国的一个小不列颠岛相对应,更可以说是相对这个小不列颠岛而产生的。
看来英法两国的关系果然是很好呢
英联邦是一个国家吗?同样的,俄罗斯联邦为什么是一个国家?
英联邦和俄罗斯联邦看似都是联邦,但是两者却有很大的不同,英联邦是一个国际组织,而俄罗斯联邦却是一个国家。
英联邦是由英国建立的,英国只是英联邦的主导国,英国与英联邦成员组成了一个松散的邦联,也就是现在的一个国际组织,所以英联邦不能算是一个国家。而俄罗斯联邦就与英联邦不同,他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
一、英国的政体及构成
英国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简称联合王国,通称为英国。英国是由大不列颠岛上的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以及一系列附属岛屿共同组成的一个岛国。
虽然英国主体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部分组成,而且每一部分都有很大的自治权,但是英国并不是联邦制国家。因为英国只有一个国家元首,那就是英国女王,所以英国是王权制国家,只不过这个王权受到削弱,没有多少实权,大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实行的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
二、英联邦为何不是一个国家
英联邦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联邦,而是一个邦联体,说的再通俗一些就是一个国际组织。英联邦是由53个独立主权国家(包括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英国殖民地或者保护国。英联邦元首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则身兼包括英国在内的16个英联邦国家的元首,这16个国家构成了一个现代版的共主邦联。
举个例子:印度是英联邦成员国,但是印度有自己的国家总统和政府总理,英国国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只是印度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并不是实际上的国家元首。
但是对于共主邦联国家就有所不同,比如加拿大是英联邦成员国,但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英国女王向加拿大派遣总督行使国家元首的职能,但大多数也是形式上的,真正政府首脑是加拿大总理。
英联邦是从大英帝国发展而来,是英国为了继续维系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而建立的一个国际组织。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的实力受到削弱,大英帝国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兴起了民族独立运动,各殖民地纷纷要求独立,所以英国与自治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英国的殖民体系日趋瓦解。为了挽救这种颓势,1926年,英国政府被迫承认自治领在内政外交方面的独立权。然后,自治领与宗主国以“共同忠于英国国王”而组成英联邦,双方在权利方面是平等,而且互不隶属。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批准上述决议,确定各英属自治领都获得完全独立的主权,大英帝国名存实亡,英联邦正式形成。
三、俄罗斯联邦的政体及构成
俄罗斯联邦是由22个自治共和国、46个州、9个边疆区、4个自治区、1个自治州、3个联邦直辖市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
俄罗斯联邦是一个国家,因为他只有一个国家元首和一部宪法,俄罗斯总统就是国家元首。但是,俄罗斯与很多西方国家有所不同,俄罗斯是一个半总统制的国家,不设副总统,由总统和总理分享国家的行政权力。
俄罗斯总理,正式名称为“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英语:Chairma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是俄罗斯联邦的政府首脑。由俄罗斯总统任命,需经国家杜马批准。
综上,英联邦只是一个由53个主权国家(包括属地)组成的国际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俄罗斯联邦却是一个国家。
英联邦是一个国际组织,由53个独立主权国家(包括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英国殖民地或者保护国。英联邦不是一个国家,也没有中央政府。
俄罗斯联邦是一个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首都莫斯科。俄罗斯位于欧亚大陆北部,地跨欧亚两大洲,国土面积1707.54万平方公里,由194个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为俄罗斯人。
两者不是同一概念
多谢邀请,虽然英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中文都是“联邦”,但是当代英联邦并不能算是国家,而是一个国际组织,而俄罗斯联邦是联邦制国家,两者虽然中文都是“联邦”,但是却大不相同。
中西欧各国的领土组织形态
(来源:Wikipedia,下同)
首先,在国际法上,根据国家结构形式国家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所谓单一制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各个地方行政区域受中央政府领导。而复合制国家则是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或国家联合体。复合制国家一般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其中联邦是指两个及其以上的联邦成员国组成的国家联合,具有统一的宪法、统一的中央政府,统一的国籍。联邦与联邦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宪法所确定,联邦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包括美国、俄罗斯、德国、加拿大、印度等等。邦联则是主权国家出于共同行动的目的而组成的联合。通常邦联是根据条约,为了处理例如国防、对外关系、内部贸易或货币等关键性问题而创立的。由于邦联成员国保留自己的主权,所以他们有分离权。另外,邦联的中央机构相对薄弱,邦联也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邦联政府在一院的决策机构——成员国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需要成员国的同意才能生效,因此邦联并不能制定作用于邦联成员国人民的法律,其决议具有国家间协定的特征;而且邦联政府的决策通常是需要一致同意才能作出。历史上的邦联包括1781年到1789年的美国,1815年到1866年的德意志邦联以及1815年到1848年的瑞士联邦。
18世纪的瑞士邦联(上)与1815年的德意志邦联(深绿色为邦联成员,绿色为非邦联成员,下)
其次,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是一个拥有53个成员国的政治性国际组织,主要是由已经逝去的大英帝国的领地构成。(1)英联邦的名义上的领导人是英联邦元首(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虽然目前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担任这一职位,查尔斯王子被指定为继承人,但英联邦元首这一职位并非世袭的。(2)英联邦这一国际组织的主要决策机构是两年一次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Commonwealth Heads of Government Meeting,CHOGM),这一会议是英联邦总理会议以及更早的帝国会议和殖民会议的后继。主持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的政府首脑被称为英联邦主席( Commonwealth Chairperson-in-Office)。(3)英联邦这一国际组织的主要机构是负责政府间事务的英联邦秘书处(Commonwealth Secretariat),成立于1965年,主要职责是促进成员国政府和国家间的磋商与合作。秘书处由英联邦秘书长领导,由英联邦政府首脑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最多连任两届。(4)英联邦基金会( Commonwealth Foundation)也是在1965年成立,主要负责成员国之间的非政府间关系。
英联邦旗帜(上)、英联邦标志(中)与英国伦敦国会广场的应联邦成员国的旗帜(下)
英联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前半叶,当时大英帝国领地上的自治的发展推动了非殖民化的发展。1926年帝国会议上通过的《贝尔福宣言》创建了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并且在1931年英国通过的《威斯特敏斯特规约》正式确立。而1949年的《伦敦宣言》正式确立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英联邦的框架,英联邦得以现代化,并且成员国之间的关系被确定为“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也就是说,1926年建立时的英联邦如果说是一个邦联的话,那么1949年以后的英联邦已经是一个国际组织了。英联邦的象征是英联邦元首,当前元首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2018年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任命查尔斯王子为指定继承人,但这并不是说英联邦元首是世袭的,而是由英联邦各国政府指定的。
英联邦元首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上)、英联邦的主要政府间机构英联邦秘书处的总部伦敦马尔堡大厦(中)与飘扬在渥太华加拿大议会的英联邦旗帜(下)
英联邦各成员国相互之间并没有法律义务,主要是通过英语这一语言和历史纽带联系在一起。例如英联邦的基础性文件《英联邦宪章》就规定英联邦国家以民主、人权以及法治作为共同价值,并且通过四年一次的英联邦运动会加以推进。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与@古姿 有不同的观点,即1949年以后的英联邦已经不再是一个邦联,而是一个国际组织了。目前英联邦53国的总领土面积为2995.805万平方公里,大约占地球表面陆地面积的20%,遍布六大洲。
2006年英联邦运动会(世界第三大综合性运动会)上举行的七人制橄榄球赛(上)与2018年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担任轮值主席的英国首相特蕾莎·梅(下)
其三,俄罗斯联邦是复合制国家中的联邦,联邦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统一的中央政府和统一的国籍,从这个角度来说,俄罗斯联邦是一个独立和统一的主权国家。俄罗斯联邦的联邦结构是由1993年宪法和1992年《联邦条约》所规定的。1993年宪法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拥有比较多的权力,联邦和联邦主体之间共享权力相比于1992年《联邦条约》少得多了——《联邦条约》的效力低于1993年宪法。根据俄罗斯1993年宪法,俄罗斯联邦由46个州(oblast)、22个共和国(republics)、9个边疆区(krai)、4个自治州(Autonomous okrug)、3个联邦城市(city of federal importance,federal city)和1个犹太自治州(Jewish Autonomous Oblast)等85个联邦主体构成(克里米亚和塞瓦斯托波尔有争议)。而这些共和国、州、边疆区、自治州、联邦城市以及犹太自治州都是俄罗斯联邦的平等主体。每个联邦主体都有自己的首脑、议会和宪法法院,每个联邦主体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主体与联邦政府权力地位平等。每个联邦主体在俄罗斯联邦会议上院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中具有平等代表权,每个主体都有两名代表。
俄罗斯联邦的85个联邦主体及其类别
与美国联邦的联邦制有所不同的是俄罗斯这85个联邦主体享有的自治权是各不相同的,俄罗斯联邦的联邦制一般被称为不对称联邦制(Asymmetric federalism)。在这种不对称联邦制下,虽然不同联邦主体的宪法地位相同,但不同联邦主体所享有的自治权是不同的。而俄罗斯联邦,具体来说,这六类联邦主体所享有的自治权是不同的。共和国是自治程度最高的主体,每个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官方语言,是特定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州也有很多少数民族聚居,但不允许拥有自己的宪法和官方语言。州、边疆区和犹太自治州除了没有实质性的少数民族外,在其他权利方面完全等同于自治州。而联邦城市则是一个作为独立地区的主要城市。
俄罗斯联邦的22个共和国、4个自治州、46个州、9个边疆区、一个犹太自治州和3个联邦城市
(从上至下)
也就是说,虽然俄罗斯联邦各个不同联邦主体的自治权有所不同,但是俄罗斯联邦拥有统一的宪法(1993年宪法)、统一的中央政府(俄罗斯联邦政府)和统一的国籍。另外,俄罗斯联邦与联邦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主要是1993年宪法,以及仅次于1993年宪法的1992年《联邦条约》所规定的。虽然由于俄罗斯联邦实行的是不对称联邦制,俄罗斯联邦的不同联邦主体的自治权会有所不同,但根据俄罗斯宪法,俄罗斯联邦政府与俄罗斯联邦主体权力地位平等,并且每个联邦主体与其他联邦主体的权力地位平等。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所以俄罗斯联邦是复合制国家中的联邦国家,具有主权地位。
以联邦主体旗帜表示的俄罗斯联邦行政区划图
总而言之,英联邦的“联邦”,英文是commonwealth,而俄罗斯联邦的“联邦”英文则是“federation”,两者完全是不同的。虽然1926年建立时的英联邦可以被看做是复合制国家中的邦联国家,这一邦联制国家中的很多组成部分都拥有或部分拥有自己的主权——尤其是自治领,这一邦联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和军队,因此建立时的英联邦作为邦联并没有国际法主体地位,也就是说不具备主权。而1949年以后,随着《伦敦宣言》的通过,英联邦开始现代化,成为了一个国际组织,这一组织的权力机构是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而负责政府间事务的是英联邦秘书处,这种组织架构实际上已经宣告英联邦不再是邦联,而是一个国际组织了。而俄罗斯联邦,虽然中文名与英联邦一样都被成为“联邦”,但事实上,俄罗斯联邦既不是国际组织,也不是邦联制国家,而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具有共同宪法、共同中央政府和共同国籍的主权国家。
俄罗斯联邦国旗(上)与徽章(下)